
发布日期:2020-9-18 7:22:02 访问次数:744
(1)在新建或扩建的智能化建筑中,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的敷设和设备的安装方式,应采用暗敷管路槽道(包括在桥架上)和设备箱体(底座)或盒体暗装方式,不宜采用明装箱体和明敷管槽方式,以免影Ⅱ向内部环境美观。原有建筑改造成智能化建筑需增设综合布线系统时,可按工程实际尽量创造条件采用暗敷管槽系统,只有在不得已时,才允许采用明敷管槽系统。
(2)管槽系统是智能化建筑内的基础管线设施之~,要求与以及信息点的标号,标签书写应清晰、端正并正确。
(3)布放的线缆应平直,不得出现扭绞和打圈等现象,更不能受到外力挤压和损伤。
(4)信号电缆、双绞线缆、电源线、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线缆应分离布放。
(5)布放线缆时,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线缆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. 5m。
(6)布放线缆应有冗余。在设备间和2级交接间双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~6m,工作区为0.3~0. 6m,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。(7)线缆布放过程中为避免扭曲和受力,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。如果采用机械牵引,应根据线缆布放环境、牵引长度和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。
下一信息: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总体方案的设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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